第十九类 非金属建筑材料
非金属的建筑材料;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;柏油,沥青;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;非金属碑。
【注释】
第十九类主要包括非金属建筑材料。 本类尤其包括: ——半成品木材(如横梁、板、护板); ——胶合板; ——建筑用玻璃(如平板、玻璃瓦片); ——路标用玻璃颗粒; ——混凝土制信箱。 本类尤其不包括: ——水泥贮藏或防水用制剂(第一类); ——防火制剂(第一类)。群组信息
- 【1901】 - 半成品木材
- 【1902】 - 土,沙,石,石料,灰泥,炉渣等建筑用料
- 【1903】 - 石膏
- 【1904】 - 水泥
- 【1905】 - 水泥预制构件
- 【1906】 - 建筑砖瓦
- 【1907】 - 非金属耐火材料及制品
- 【1908】 - 柏油,沥青及制品
- 【1909】 - 非金属建筑材料及构件(不包括水泥预制构件)
- 【1910】 - 非金属建筑物
- 【1911】 - 建筑用玻璃及玻璃材料
- 【1912】 - 建筑用涂层
- 【1913】 - 建筑用粘合料
- 【1914】 - 石、混凝土、大理石雕塑品
- 【1915】 - 棺椁墓碑
【1907】非金属耐火材料及制品
(一)
石棉灰泥190005,耐火黏土190048,熟耐火黏土190048,防火水泥涂层190056,非金属耐火建筑材料190242,耐火砂C190015,耐火纤维C190016,硅酸铝耐火纤维C190017,耐火砖、瓦C190018,陶瓷纤维棉、毡C190019,矽砂C190020,矽砂火泥C190021,镁泥C190023,炉用耐火材料(电炉瓷盘)C190024
备注
地板条,拼花地板条,木地板与1909拼花地板,非金属地板类似。